|
夫妻情感心理咨询|夫妻购买20万心理咨询课程仍未挽回婚姻,起诉咨询师资质争议时间:2024-12-20 14:06 李先生和张女士经常吵架。为了尝试修复婚姻,他们在心理咨询APP上找到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心理咨询,并购买了20万多元的心理咨询课程,但还是无法修复关系。婚姻。 李先生和张女士想退还剩余的课程费用,但顾问拒绝了。两人随后以未按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构成侵权为由起诉该咨询师,但诉讼被法院驳回。两人不甘心,以心理咨询不符合资质为由再次提起诉讼。这一次,青浦法院能否支持他们的诉求呢? 即使我买了20万元的心理咨询课程,我仍然无法挽救婚姻 由于创业压力大,李先生经常因为一些小事与妻子张女士发生争吵。 2017年,想要修复夫妻关系的张女士在网上搜索,认为夫妻俩需要心理咨询,于是下载了心理咨询APP,找到了心理咨询王先生。 王先生的简介上写着“上海XX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美国XX心理治疗师、私人心理咨询”,并称自己“从事夫妻、婚姻、家庭治疗近十年”,是一名心理咨询师。 “擅长情绪障碍、焦虑、抑郁等领域。” 在与王老师的心理咨询过程中,张女士对王猛的专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建立了信任,于是两人互相添加了微信。 此后,王老师通过微信聊天、访谈等方式,为张女士、李先生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等相关课程服务。 2017年7月至11月,王老师先后向夫妇俩推荐了《一对一心灵成长高级定制课程》、《一对一心灵成长高级定制课程》等系统课程。课程内容包括幸福婚姻心理模型的成长、亲密关系的成长等课程模块。 夫妻俩均表示接受,并先后支付了共计20万多元的服务费。 2018年7月28日,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王老师:她现在恢复得很好,不再那么焦虑,但她已经和李先生商量离婚了,希望退出剩下的课程。但没有收到王老师的回复。 夫妇欲退还咨询费并起诉顾问 2021年6月,张女士、李先生将王老师告上法院,称未按照约定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构成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未获支持。法庭。 2022年7月,张女士和李先生再次将王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因降价而造成的违约责任。扣除行业标准定价费用后,还应退还人民币服务费。 张女士和李先生声称,心理咨询王先生在没有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相应课程。这是一种“以假乱真”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 。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是根据被告是具有相应资格的主体的事实计算的。被告提供的服务价值与约定价值不符。事实上,两个人的心理情绪障碍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愈演愈烈。最终,两人还是以离婚告终。 王老师辩称,张女士和李先生的说法没有依据。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考试。王先生虽然没有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资格,但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于2011年向其颁发了相应的资格证书,确认其具有专业心理咨询(中级)资格,具有合法资格,持证上岗。心理咨询行业没有政府指导价。涉案合同价格是双方根据服务内容和周期协商一致确定的价格。 法院:违法!被判退还4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7年5月以来,两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多笔合同价款,被告也为两原告提供了相关心理咨询和课程服务。因此,两原告与被告之间已建立持续关系。服务合同关系。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存在履行缺陷以及是否应向两原告退还相应费用。 首先,根据2015年《上海市心理卫生条例》,心理咨询应符合国家心理咨询职业标准的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此可见,涉案行为发生时,被告人若从事心理咨询服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尽管如被告所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7年9月取消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考试,但原告与被告早于2017年9月就达成过多次购课协议,仅最后一项发生2017 年 11 月。被告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其在涉案合同签订时已取得当时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咨询师资格。因此,被告在履行涉案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其次,心理咨询服务契约具有较强的心理认同和心理依赖基础。此类服务合同的签订和续签是以咨询师与服务机构、心理咨询等的关系为基础,以服务方式、标准、专业能力、基于人格特质等的主观信任为基础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资格是国家有关部门对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的评价,该资格是《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国家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时所要求的。因此,被告违反规定,仍向两原告收取高额服务费,明显存在履约缺陷。根据两原告提供的“公证书”,被告仍于2019年4月在相关平台披露其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资格。足以推断被告在涉案合同订立时也披露了上述信息。被告明知自己不具备相关资格,却仍披露自己具备相关资格,确实存在违反诚信的行为。 因此,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减少费用。至于退款费用的金额。两原告目前主张实际服务费用应按照行业标准计算,但并未提供上海心理咨询行业的收费标准。考虑到被告确实向两原告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且原告张莉也曾认可被告的服务内容。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合同的性质、履行程度、双方过错等实际情况,酌情判决王猛退还两原告服务费4.2万元。 法官:此类服务极易引发纠纷 首先,本案中,被告未能在网络平台如实披露其相关资质,导致两原告之间产生误解,两原告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被告应对其不诚实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合同具有牢固的心理认同和心理依赖基础。此类合同的履行效果与服务方式、标准、专业能力、人格特质等主观信任有关。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个人属性,合同的履行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如果此类合同的服务内容、服务对价等约定不明确,很容易产生纠纷。 此外,此类服务合同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质不一致。因此,消费者在网络平台选择相关服务时应保持理性审慎的态度,并注意审核服务商的资质,避免遭遇网络诈骗。 其次,两原告向某平台申请公开被告的资格证书,但该平台随后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未显示被告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证书。因此,如果平台经营者在被告加入平台时加强资格审核,本案纠纷是可以避免的。 最后,两原告在维权之初就错误地提出了侵权赔偿主张,导致其权利的行使迟缓,导致撤销权被消灭。后两名原告无奈,只能主张违约。然而,合同欺诈与合同违约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在合同已经基本履行的情况下,很难证明合同欺诈事实是否影响合同的履行以及是否存在合同违约。因此,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正确行使权利,及时提出索赔,以节省诉讼成本,避免诉讼。 (文中提到的名字均为化名) 如果遇到心理困扰,可以随时联系爱己心理,遇见爱己,开始爱己 |